关于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 知

来源: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05 20:42:14 新闻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自2021年9月26日起,武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和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两侧以及路牙石以上人行道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二、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道路两侧,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按顺行方向或按箭头导向停放;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轧泊位标线。

  三、近期,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在对城区现有停车位进行完善,对标识标线不清晰的进一步施划,在施划有停车泊位的路牙石以上区域,车辆须在停车泊位内按箭头导向规范停车;车辆停放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轧泊位标线。

  四、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和设置的停车标识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有和挪用、不得设置停车障碍。若有违反的,将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对违法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为拒不整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拖移并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条例予以处理处罚。

  广大市民、车主、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热情参加和配合城区停车位、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一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